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以减少处理量 ,飞灰、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设计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 ,运输,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四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应对地下水、 5.9 填埋终止后,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 ,促进社会 、防止污染环境。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立项 、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在坚持因地制宜、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应用新工艺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焚烧 、无害化的原则,
三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向外排放的,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1.5 应按照减量化、
二 、七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废玻璃、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对烟气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堆肥、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适度规模、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炉渣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建设、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 。
六、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 5.7 应设置填埋气体导排系统,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填埋气体。地表水、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五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应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有条件的地区,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收集、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技术可行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采取工程措施,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 1.6 卫生填埋、经监测、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
